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22 元
/股)的 130%(含 130%,即 65.29 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豪鹏转债”有
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有权
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997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1,1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转股期间为
第 1 个工作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的初始转股
价格为 50.65 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50.2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如下:
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65 元/股调整为 50.6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68 元/股调整为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
技:关于因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22 元/股调整为 50.2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23 元/股调整为 50.2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27 元/股调整为 50.6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66 元/股调整为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
技:关于因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三、“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
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90%、第六年 2.10%。
“豪鹏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 0.50%。
四、关于预计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65.29 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将可能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
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豪鹏转债”。
五、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
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
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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